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尉犁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公开程序作者: 发布时间:2007-09-26 08:31:09 来源: 【关闭】
一、基建项目审批申报
(一)、职责
负责全县行政、事业单位和投资业主各类建设项目的立项、可行性研究论证报告、年度基建计划审批、转报等工作。
(二)、程序
1、申报单位向我局写出局面申请或请示、项目建议书或可行性研究论证报告,出具资信证明、当地政府或行业主管部门意见(盖章);环保、规划等有关部门意见(盖章)。
2、对重大建设项目需实地考察。
3、拟文、签发
(三)、承诺
凡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由计划部门审批的项目及基建计划,在收到资料齐全后,三日内予以批复或转报;向上争资请示随到随办,所有项目审批和转报不收任何费用。二、价格管理及办证
(一)、职责
1、负责全县行政事业性收费、服务性收费的项目和标准、商品价格的管理工作;
2、负责制定全县价格管理的实施细则,指导县内有关价格管理工作;
3、负责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费的征收和价格争议仲裁工作;
4、负责工农产品成本和收费成本的调查工作;
5、负责全县《行政事业性收费许可证》、《服务性收费许可证》的办证和年检年审工作。
(二)、程序
1、价格和收费审批:
①、申报单位提交价费立项(或调整)申请及相关法律法规收费文件依据;
②、成本审核
③、拟文、签发。
2、《收费许可证》申领:
①、单位领取《收费许可证申请表》,逐项填写表格,提供申请表所需资料;
②、主管部门签署意见并盖公章;
③、审核,颁发《收费许可证》;
④、审评对《收费许可证》进行年检年审,并作出结论。
(三)、承诺
《行政事业性收费许可证》和《服务性收费许可证》的办理,申报资料齐全后,三日内办理完毕,按有关文件规定收取办证工本费。价格审批在五天内予以批复或答复。三、价格认证
(一)、职责
1、负责全县涉案物的价格评估鉴定工作;
2、负责道路交通事故车物损失估价鉴定工作;
3、受理价格认证、价格咨询及价格信息服务工作;
(二)、程序
1、单位或个人向价格认证中心递交价格评估鉴定、价格认证委托书及有关资料;
2、查看实物或现场;
3、办理鉴定书或认证文书。
(三)、承诺
在接到价格鉴证委托书后,一个星期内办理完毕(另有约定除外)。其收费按有关文件规定的标准执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