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尉犁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简介
作者: 发布时间:2007-09-27 01:48:48 来源: 【关闭

    尉犁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是县政府的主要职能机构,位于尉犁县解放路 18 号,于 2002 年由计划、物价、粮食三个部门合并的单位, 2006 年月 12 月更名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下设办公室、计划、物价、粮食、扶贫、价格认证中心 6 个科室,主要负责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招商引资、扶贫、以工代赈、物价管理、价格监督检查、价格认证、城乡居民粮食供应、粮油收贮等业务。现有在职职工 24 人, ( 其中民族职工 4 人 ) 退休职工 22 人。主任 1 人,副主任 3 人 (1 人兼物价监督局局长 ) ,粮食局长 1 人,大专以上学历 19 人,中专学历 3 人,工人 2 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党总支部辖三个支部,即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党支部、粮油收贮公司党支部、大丰粮油工贸公司党支部。现有党员 17 人,退休党员 3 人。近年来,我委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团结和带领全体干部职工求真务实,开拓创新,务实高效,始终坚持两个文明建设一起抓,广泛开展精神文明建设的各种创建活动,为尉犁县三个文明建设做出了应有的贡献。

职能调整:

    划入职能:指导全县经济体制改革的宏观调控和综合协调的职能。

主要职责:

1 、贯彻执行国家、自治区、自治州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战略、方针和政策,研究提出相应的政策措施,研究提出本县经济、社会发展战略,组织编制本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长期规划,研究提出总量平衡、发展速度和结构调整的目标及调控政策,衔接、平衡各主要行业的行业规划,推进可持续发展工作。
2 、研究提出年度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主要目标 , 汇总编制年度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 受县政府委托向县人大做本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的报告 , 加强对国民经济运行的预测和监控。

3 、综合研究并协调本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方面的重大问题,提出城乡经济协调发展的战略和政策措施建议,推进小城镇建设,协调小城镇发展的重要问题。
4 、根据国家、自治区、自治州产业政策提出本县产业发展的导向意见,加强各产业间的发展协调,推进新兴产业的发展,研究拟定生产力布局方案及重要布局调整实施意见。
5 、负责提出本县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 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 , 组织制定本县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规划,按权限审批与上报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立项申请,申请和安排上级建设补助资金,引导民间资金用于固定资产投资方向。推进投融资体制改革和创新,建立健全市场融资机制
6 、 组织制定本县重点建设项目计划,规划重点建设项目布局, 开展重大项目的前期争取工作,负责审批和上报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和国家规定应报批及本县需控制的项目,会同有关部门 监测、稽查重点项目建设进展情况,协调重点项目建设的相关问题, 协调基建项目招标投标工作,对重点工程的招投标进行监督、检查,受上级部门委托组织本县政府投资项目的竣工验收。

7 、贯彻执行国家自治区、自治州扶贫开发战略,搞好贫困地区扶贫以及“以工代赈”工作, 编制扶助贫困地区基础设施以工代赈项目计划,负责组织实施、监督、检查验收以工代赈项目并下拨资金,负责协调项目有关管理部门的职责关系。 扶持贫困乡尽快脱贫。
8 、 研究提出经济与社会协调发展、相互促进的相关政策措施,协调教育、文化、卫生、体育、广播、 电视、旅游、人口、社会保障等社会事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制订社会发展规划和计划 , 并做好与 经济发展的衔接平衡
9 、 贯彻执行 国家及地方物价工作 有关价格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 按照经济发展规划和经济体制改革的要求,提出控制全县价格总水平的目标和措施,建立并逐步完善符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运行机制的价格管理体系。
10 、按照国家及上级有关规定,进行国家机关、事业性收费、公用事业收费、公益服务、中介服务、经营服务收费标准的制定、监督、管理和审验。
11 、协调部门之间、地区之间、行业之间的物价关系和价格争议,负责全县的物价综合平衡工作。
12 、监督检查物价政策的贯彻执行,受理各种价格举报,维护消费者利益,协调物价监督工作。
13 、做好成本调查和监审工作,及时上报年报、直报、专题调查及分析预测,加强对市场动态的监测,向领导反馈信息,为政府提供有价值的参考资料和信息。

14 、 归口 管理县价格认证中心, 委托作价,财产价值评估,仲栽、公证及价格信息咨询服务。
15 、 归口管理县物价监督局, 依据《价格法》开展价格监督,对价格违法行为实施行政处罚,维护市场价格秩序,保护经营者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
16 、认真贯彻执行国家、自治区、自治州粮食工作的方针、政策,并督促检查落实情况,会同有关部门制定粮食流通体制改革方案,负责草拟全县粮食行业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提出全县粮食宏观调控、总量平衡及粮食流通、储备、中长期规划、年度收支计划和上报粮油综合年报、统计报表。
17 、监督检查国有粮食购销企业认真执行按保护价敞开收购粮食政策和顺价销售政策,指导全县定购粮油、储备粮油收购任务的实施,负责城镇居民基本口粮,军粮、牧用粮、救灾、农村缺粮人口和重点建设工程及退耕还林的粮油供应工作,保障军需民用和各种紧急、特殊用粮。
18 、管理地方储备粮油,监督检查周转粮油的储备存安全、核拨费用,利息及超储粮费用补贴。
19 、协同质检部门做好粮食质量标准的管理工作,协同工商部门规范粮食交易行为,协同有关部门实施国家粮食风险基金制度,并参与管理,参与并提出粮食财务挂帐的清理和消化工作。
20 、负责对粮食企业的粮食购销行为行使执法和监督职责。

21 、贯 彻执行国家有关经济体制改革的方针、政策,研究本县经济体制改革的重要问题,组织拟定综合性经济体制改革方案、协调有关专项经济体制改革,指导、协调经济体制改革试点工作。
22 、负责指导全县国有、集体企业的改革改制工作,指导企业做好改制后的规范完善工作;指导企业进行资本运作和企业上市等工作。
23 、负责对企业改革方案的研究、论证和对破产企业破产预案的审理,并按规定程序报批后组织实施。
24 、负责全县企业改革的政策制订、综合协调、指导和督促检查,推进现代企业制度的建立;负责审批经贸、粮食、商业、供销等系统企业改革方案,参与其他部门企业改革的论证审批工作;协调指导改制企业运行过程中的有关问题,规范企业行为。

25 、 承办县委、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尉犁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二 00 七年五月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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